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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职须知

 

家政服务员应聘须知:

    一、家政人员必须18-50岁的中国公民。
    二、家政服务员必须持有身份证、体检合格证;属外地务工的要持有外地务工证、暂住证、当地团委或妇联的推荐信。
    三、愿意从事家政服务工作,如实填写个人简历,服从公司的各项管理及安排。
    四、需交服务费60元/年,待聘期间食宿自理。
    五、无经验者,月工资:600-700元/月,有经验的工资:800-1200元/月。管理服务员工资面议。
    六、家政人员要自尊、自强、自爱,未经客户允许不得拨打客户的电话。
    七、工作要谨慎、细致,主动与用户家人沟通,尽快学会用户家用水、电、煤、气的操作方法,适应用户的生活习惯。未经用户同意,不要随意使用、翻阅用户的物品,不与用户顶嘴、争吵。不带报复心理工作。严禁以“我走”等威胁语气来处理与用户之间的关系。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,不参与客户的家庭纠纷。
    八、把用户的“家”当作自己的“家”,维护好用户的家庭财产不受损失。
    九、定期向公司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,每月一次。
    十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,当自己的人身权利、生命安全、身心健康等受到侵害时,要及时报警并与公司联系援助。
  十一、因家政人员自身原因擅自离职,离岗的,罚款100元。家政人员已安排工作后回公司需公司安排住宿,需交住宿费费10元。被客户辞退累计三次者和擅自离职、离职累计三次者或不服丛分配工作,累计三次者,终止合同,一切后果由家政人员承担。
  十二、家政人员工作期间,损坏客户的物品,由家政人员负责。
  十三、家政人员要自觉遵守市民公约和国家的法律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,共同维护公司的形象。

求职人员应聘须知:

    一、须提交证件:
      1、身份证、健康证的复印件1件;
      2、属外地务工的人员还须提交务工证和暂住证复印件1份;
      3、学历证明、资格证明。
    二、须交纳费用:
      1、求职人员应交纳60元人/年,技工100-150元;
      2、下岗工人持求职登记证,可免服务费;
    三、服务期限:提供就业信息服务1年。
    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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